根據住建部建標[2013]170號文件《關于印發2014年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歸口工業產品行業標準制訂修訂計劃的通知》的要求,由浙江省建筑科學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會同有關單位共同修訂的建筑工業產品行業標準《鋁合金門窗型材粉末靜電噴涂涂層技術條件》已完成送審稿。2015年8月6日在杭州召開了《鋁合金門窗型材粉末靜電噴涂涂層技術條件》(送審稿)標準審查會。住建部標準定額司周曉杰博士、住建部標準定額研究所展磊副處長、浙江省建設廳王偉軍副處長、浙江省建筑科學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游勁秋總經理出席了會議并講話。
會議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建筑制品與構配件標準化技術委員會郭偉博士主持。會議首先成立了由管理、檢測、生產、科研院校等單位的9位專家組成的審查委員會。浙江省建筑科學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岑如軍副總工程師代表編制組介紹了標準修訂過程和主要內容。
審查委員會在聽取了標準編制組編制工作的介紹,并對該標準的內容進行了逐條討論和審查后認為,編制組查閱了國內外相關標準和資料,在驗證測試的基礎上,結合我國鋁合金門窗型材表面粉末靜電噴涂涂層的應用實踐,修定了鋁合金門窗型材表面粉末靜電噴涂涂層的試驗方法,為鋁合金門窗型材表面粉末靜電噴涂涂層質量控制奠定了良好基礎。修訂后的標準補充和調整了大量技術內容,具有廣泛的適用性和可操作性,達到了國際水平;標準送審稿符合工程建設標準的編制程序要求和編寫規定,內容與現行相關標準協調。建議編制組根據審查會議的意見對送審稿修改,形成報批稿,盡快上報主管部門。
審查委員會認為標準送審稿資料齊全,符合審查要求,一致同意通過標準的審查。
(院研發中心 董澤)
